一般公告-轉知登革熱相關防疫工作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9月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16585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配合縣府推動各項防治工作,落實「巡、倒、清、刷」,倘發現孳生病媒幼蟲之事實,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規定,裁處新臺幣1,200元以上6,000元以下罰鍰,並限期改善。
三、有關登革熱疫情訊息、預防方法及孳生源清除等相關資訊,請至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(https://www.cdc.gov.tw)查詢。
發布時間: |
2022-09-16 13:47:09 |
發布單位: |
造橋國小教導處 |